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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衡阳临床医师技能考试疫情防控需知

来源:www.scxhcf.com 2025-06-13

各位考生:

依据湖南医师考试考区办公室的安排,由衡阳考试知识点国家基地承担临床类别,中医类别考生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虽总体稳定,但最近广东多地相继出现新冠当地病例,且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播力强,国内仍有新增中风险区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艰巨,防控意识不能松懈。考试时间将近,为了各位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最新疫情防控需要提示如下:

1、开考试前14天内如非必要,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合;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2、考生有下列情形的,原则上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21天内有出入境史的;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开考试前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参考考生须提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三天之内的核酸测试阴性结果。既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又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不允许参考。

4、入场时考生须积极配合员工现场查验 身份证、准考证、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 通信行程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或核酸测试证明,测试体温,并采集考生填写的新冠防控健康调查表。如有发热等疑似症状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隔离排查,致使没办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考试当天务必根据准考证上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做好疫情防控监测。考生须从考试专用通道进出考场,防止职员聚集,防止和无关职员近距离接触。候考及考试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乳胶手套,进入考场前进行手消毒。

6、考生须按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段参考,不然视为自动舍弃考试。如有特殊状况须在考试前递交状况说明,并经考试知识点办公室批准才能安排其它时间考试。

7、考生须提前打印新冠防控健康调查表。

请考生提前关注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8、伴随疫情的变化,本考试知识点会发布有关内容提示,请考生准时关注。

附件: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新冠防控健康调查表

衡阳医师考试考试知识点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

医考网温馨提示:

医师考试违纪违规处置规定

第二章 考生及有关职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置

第五条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当年该单元或者考站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在规定以外地方就座并参加考试的;

进入考室时,经提醒仍未按需要将规定物品放在指定地方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按需要用考试规定用笔或者纸答卷,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按需要在试题、答题上正确书写本人信息、填涂答卷信息或者标记其他信息,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考试开始30分钟内,经提醒仍不在答题上填写本人信息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经考试员工赞同,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室的;

拒绝、妨碍考试员工履行管理职责的;

在考室或者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抽烟或者推行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同一考室、同一考试试题两份以上主观题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记载医学内容的材料的;

抄袭或者帮助别人抄袭试题及答案或者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将试题、答题或者涉及考试试题的作答信息材料带出考室的;

故意损毁试题、答题或者考试设施、材料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较为紧急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能考试报名医师资格: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工具的;

抢夺、窃取别人试题、答题或者强迫别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捷的;

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交接或者交换试题、答题等考试有关材料的;

拒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合等考试工作秩序的;

与考试员工串通作弊的;

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员工的;

借助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名的;

填写别人考试辨别信息或者试题标识信息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紧急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能考试报名医师资格:

由别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题内容或者答案的;

散布谣言,扰乱考试环境,导致紧急不好的社会干扰的;

考试前非法获得、持有、用、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

第九条 考试结束后发现并认定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本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条 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在校医学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节紧急的,终身不能考试报名医师资格。

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获得医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处置状况应当准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考生外的别的人员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通报,并建议给予其相应处分。

原标题:关于来衡阳参加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考试前疫情防控筹备的最新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s://www.hengyang.gov.cn/hyswjw/xxgk/gzdt/tzgg/20250601/i2387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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